陽谷陳氏祠堂被盜的百年石獅回家了
本報訊 近日,陽谷縣公安局經過三個多月的連續(xù)偵查,將該縣石佛鎮(zhèn)陳集村陳氏祠堂被盜的石獅子找回,并將三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6月5日上午,找回的獅子從陽谷縣公安局大院運到陳集村,安放至原處。村民送錦旗,表示感謝。
大年初五早上,陽谷縣陳集村村民發(fā)現,祖宗祠堂門口的一對百年石獅被盜。石獅子被盜造成了該村村民的極大憤慨,很多村民望著空蕩蕩的祠堂發(fā)愣。
據了解,這對石獅子一公一母,一左一右,從民國初期就鎮(zhèn)守在祠堂門口,距今已有100年左右。
案發(fā)后,陽谷縣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對現場進行了細致的勘查,根據現場遺留的輪胎痕跡等線索判斷,嫌疑人是利用兩輪手推車將獅子推至村西北角一處蔬菜大棚附近進行裝車,再用三腳架和倒鏈等工具裝上機動車逃離現場的,犯罪嫌疑人應為3人以上。
經偵查,專案組確定了一名嫌疑人魯某。4月28日,專案組將犯罪嫌疑人魯某抓獲,經訊問,魯某狡辯稱自己在案發(fā)當晚接到盜竊者的電話,并駕駛雙排貨車到達案發(fā)現場,但是并沒有拉走石獅子。
專案組對魯某的社會關系進行調查,發(fā)現他與高唐縣的趙某通聯(lián)系頻繁。經進一步偵查,確定趙某通和趙某波為盜竊石獅子嫌疑人。5月26日,專案組在高唐縣清平鎮(zhèn)將兩人抓獲歸案。經審訊,二人供述了在2015年2月22日晚上伙同魯某、岳某盜竊陳集村石獅子并分的贓款1600元的犯罪事實。并且交代石獅子是魯某賣的,其他三人并不知道石獅子交易的具體地點。
專案組立即對魯某進行了提審,在大量的證據面前,魯某最終交代了自己盜竊倒賣文物、變賣分贓的犯罪事實:2月22日(大年初四)晚10時左右,魯某糾集趙某波、趙某通、岳某(在逃)等人,駕駛一輛無牌面包車,在石佛鎮(zhèn)陳集村盜竊石獅子后,用兩輪手推車將獅子推至村外,利用三腳架和倒鏈等工具裝車,然后分別利用無牌面包車和雙牌貨車分兩次將石獅子運送至聊城魯某暫住地藏匿,2月25日,魯某將石獅子拉到嘉祥縣銷贓,并獲得贓款8000元。
6月2日,民警根據犯罪嫌疑人魯某的供述在濟寧嘉祥縣將石獅子起獲。
得知石獅子已被警方找回。6月5日上午,數十名陳氏族人敲鑼打鼓、燃放鞭炮并將錦旗送到幫他們尋回石獅子的陽谷縣公安局,并將找回的獅子從陽谷縣公安局大院運往陳集村。
當天上午,數千名陳氏族人們聚集在陽谷縣石佛鎮(zhèn)陳集村,為找回的石獅子慶賀。
“太高興了!”石獅子終于回來了,今年78歲的陳福昌和70歲陳明華心里的石頭總算落了地。陳明華說,發(fā)現石獅子失竊后,村里的長輩們非常擔心,反復念叨著:“要快點找回來,這是村里的寶物。”為了能找回獅子,他們還發(fā)動在外地的陳氏族人幫著尋找,甚至集資懸賞,也要找回這對石獅子。
“比過年都高興,都熱鬧!”陳洪澤今年40多歲,在聊城做生意,聽說要把石獅子迎回來,他早上6點多就出門趕往陽谷縣公安局,接回石獅子后一直送到了祠堂里。
“以為再也看不到石獅子了,小時候不懂,現在越看越覺得有神。”今年54歲的陳明方說,“這對石獅子象征著陳氏家族的奮斗精神,是村里的吉祥物,多少錢都不賣。”
(記者 梁營營 通訊員 錢洪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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